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龙杰特
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龙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
1律监管指引第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2,97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822.44万元后
49,982.40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19)B001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
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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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开户行专户账号存储方式期末余额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1102270529000016520已销户-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增设)325387520018160035744已销户-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设)802000068558288活期存款1,572,512.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增设)32250198623900000486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32250198623900000469活期存款15,743,387.72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2000067759788已销户-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合计17,315,899.99-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
纤维研发中心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
全部完成.截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上述拟结项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
可使用状态,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注释号序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募集资金已累计投资数额(2)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3)节余募集资金(4)=(1)+(3)-(2)已投入比例(2)/(1)
1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396,160,000.00417,282,460.9122,694,973.181,572,512.27105.33%
2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53,664,000.0047,989,210.344,505,834.0610,180,623.7289.43%
合计449,824,000.00465,271,671.2527,200,807.2411,753,135.99103.43%
1注: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
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31.59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175.31万元之差556.28万元为
未置换且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
(1)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保障项目按要求实施完成,另一方面较好的控制了实施
成本,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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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
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节约了设备购置
支出.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
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截至2024年8月20日,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节余资金1,731.59万元(截至2024年8月20日金额,包含未置换且用自有
556.28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合计为准).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
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诸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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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
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2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1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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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攀欧阳志华
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20中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