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1.事件
公司公告,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3,000 万元,用于天然气液化工厂建设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等。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布局天然气全产业链,将助力业绩增长
根据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000 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鄂尔多斯一期天然气液化工厂建设项目、济南及石家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
“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动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按照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到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到10%以上。2016 年5 月,国家发改委明确下一步将深化电力、天然气等领域价格改革,将进一步推动天然气在能源体系中的利用。
我们认为公司将天然气运营作为下一阶段的发展重心,此次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LNG 工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将实现抢占天然气上游资源、拓展分布式能源等天然气下游应用市场的目的,未来将会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
(二)控股股东收海外燃气轮机公司,具核心优势
燃气轮机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成本较大部分,并且后期燃气轮机维护费用较高。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2015 年9 月份收购了荷兰中小燃气轮机制造商OPRA 公司近75% 股权, 独立自主掌握中小燃气轮机核心技术,公司借此拥有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的核心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收购了国外的燃气轮机公司后,分布式能源站的燃气轮机、调压站及燃气轮机配套装备都由公司自己生产,且相关维保服务等都可以给公司带来营收,因此公司比竞争对手外购燃气轮机及维保服务有很大优势。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利用小型设备向用户提供能源供应(冷、热、电三联供)的新型能源利用方式,与传统的集中式能源系统相比,分布式能源接近负荷,不需要进行电网远距离高压输电,直接接入终端用户,盈利模式为向燃气运营商支付燃气费用,向下游工商业客户收取供热或冷、供电的收益。主要客户为医院、工业园区、数据中心、酒店、学校等。
根据“大气十条”,到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小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以匹配中小客户供热需求,有较大的需求空间。
2015 年11 月18 日,天然非居民气门站价下调7 角/立方米,价格下调提高了分布式天然气项目经济性。
(三)股权激励要求公司2016-2018 业绩维持快速增长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子公司管理人员等8 位高管。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本计划的股票来源。
此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为: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2018 年相对于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80%、100%。
公司授予8 名激励对象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本次股权激励行权价格为19.97 元。本次股权激励成本将分4年摊销,根据公司公告,2016-2019 年摊销成本分别为1801 万元、1235 万元、587 万元和82 万元。
我们认为,此次股权激动力度较大,将进一步改善公司激励机制,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助推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四)燃气装备制造主业基本稳定
公司主业为天然气输送压力调节装备及燃气轮机配套设备的制造集成,主要从事燃气输配、燃气应用领域、燃气轮机成撬业务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调压站、长输管线及海上平台输配系统设备等,燃气轮机辅机设备、燃气轮机MSD 管道和汽轮机汽封管道等,LNG、CNG 等相关产品。
3.投资建议
预计公司2016-2018 年EPS 为0.10/0.15/0.18 元,PE 为166/115/97 倍;公司积极推进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建设,未来有望成为清洁能源巨头,首次给予“谨慎推荐”评级。风险提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公司定增项目进展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