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
变更做出以下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
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砼、审批程序公司于⒛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夫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尢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