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送达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
函》已收态.本人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
下:
截至本问询函签署之日,除公司已公告事项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5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不存在买
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
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
207八年月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