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证券简称:得邦照明公告编号:2024-03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主席厉国平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收益,品种为中短期的理财产品或净值型产品,风险可控,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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