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日盈电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
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提高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审计服务的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鉴证工作,出具鉴证报告;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
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2024年度审计的总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3万元,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独立性评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专业性评价: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
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审计程序评价:在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安排,包括: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策略、意见沟通的时间等,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表意见获取了充分的审计依据,并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审计程序恰当、合理。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