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212418股,存放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8212418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方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7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82206941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8212418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元(含税),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798316275.64元(含税)。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具体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以本次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盘价47.14元/股为前
收盘价格;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年度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173994523×0.68)÷1182206941≈0.6753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47.14-0.6753)÷(1+0)=46.4647元
/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中每股现金红利情况,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0.68元/股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47.14-0.68)÷(1+0)=46.46元/股
四、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
(二)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2根据公式: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46.46-46.4647|÷46.46×100%≈0.0101%。
根据计算结果,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因此,公司回购股份是否参与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合盛硅业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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