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24-074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
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10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21.241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9%
累计已回购金额40765.01958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2.51元/股~52.12元/股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经核查发现,公告中部分信息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2024年8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212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购买的最高价为52.12元/股、最低价为4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7650195.8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更正后:2024年9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212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购买的最高价为52.12元/股、最低价为4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7650195.8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后的《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更正后)》详见附件。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附件:
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24-07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10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21.241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9%
累计已回购金额40765.01958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2.51元/股~52.1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合盛硅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合盛硅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议案内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0.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
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8月19日,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每股现金分红0.68元(含税),因此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72元/股(含)。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拟回购股份的用途”中的使用期限由“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一年内予以转让”调整
为“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合盛硅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212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购买的最高价为52.12元/股、最低价为4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7650195.8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