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授予相关安排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以2025年1月27日为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元/股.18.154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之
签署页)
监事签署:
姓名签署
燕兆勇4
张寨旭7少℃
王余
八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