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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鼎际
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际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律监管指引第号—-持续督导》《上
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鼎际
得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P0E高端新材
料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营口市众和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营口众和”)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为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提供总计不超过
7,9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并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约定利息收
取资金使用费,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提供资助方被资助对象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万元)资助期限资金使用费收取资金用途
营口众和 石化科技 货币借款 不超过5,100 以协议签署日为准,资助1期限年 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约定利息,-次性还本付息 用于鼎际得POE高端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项目的材料费、设备款、工程建设款项等相关
鼎际得石化科技货币借款不超过2,800
℃
其他支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旅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不涉及向公司及石化科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石化料技提
供反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
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未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石化科技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11月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1MAC38NACXR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6、法定代表人:林庆富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货物进出℃(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8、股权结构:石化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石化科技52.67%股权:
其他股东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石化科技28%股权:大连睿豪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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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石化科技10%股权;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石化
科技9.33%股权.其中,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再明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
9、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3,813,009.051,169,085,071.66
负债总额5,644,471.15277,720,824.29
净资产188,168,537.90891,364,247.37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11,734,595.72-6,804,290.53
10、被资助人的资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化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
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对被资助人历史财务资助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前,不存在财务
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1、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52,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再明
注册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石灰村
持股5%以上股东张再明,持股90%:许丽敏,持股10%
3实际控制人张再明
经营范围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认证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再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许丽敏系张再明的母亲.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辽宁鼎际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实际控制人张再明资信状况良好,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2、大连睿豪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大连睿豪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庆富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持股5%以上股东林庆富,持股99%;林赞,持股1%
实际控制人林庆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连睿豪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睿豪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实际控制人林庆富资信状况良好,亦未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3、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
其他成立时间2024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辛佳峻
注册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石灰村
持股5%以上股东辛佳峻,持股70%;辛伟荣,持股30%
实际控制人辛佳峻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认证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辛伟荣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峻
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辛佳峻系辛伟荣之子.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辽宁峻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实际控制人辛佳峻资信状况良好,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同比例资助情况
石化科技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
效的控制和监管,故石化科技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资助及担保.
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财务资助的公平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
配偶王旅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涉及向公司及石化科技收
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石化科技提供反担保.就本次财务资助,公司
将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约定利息向石化科技收取资金使用费.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被资助对象石化科技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
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地控制和监管,亦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控业务操作和经
营风险;石化科技具备履约能力,风险总体可控;提供财务资助亦是公司根据整
体经营需要对营运资金的合理调度和统筹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后续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资金的使用及业务经营风险状况,确保资金安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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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900万元
占公司2023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96%:除本次对控股子
公司石化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
或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营口众和向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提供
7,900万元财务资助,是为满足石化科技POE高端新材料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按实际使用资金金额
及使用期限以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约定利息收取资金使用费.为最大
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财务资助的公平性,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
旅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涉及向公司及石化科技收取任何
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石化科技提供反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石化科技运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审慎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且在董事会审
议期间,公司董事张再明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营
1众和向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营口众和向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提供
7,900万元财务资助,是为满足石化科技POE高端新材料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施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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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担保,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营口众和向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已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旅
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涉及向公司及石化科技收取任何担保
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石化科技提供反担保.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律监管指号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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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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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0PY
张裕恒陈邦羽
海通证券股份
2024年10月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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