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4-04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78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6.8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460.64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7501.71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汇入金额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人民币万元)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150322902900028183023886.55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3605016202500900666616002.13
3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2311030900000226657705.48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7989003530108081000.00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19175398253942235.62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20225398061263129.15
合计153958.93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737.33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不含税)金额(人民币万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7077.08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00.00
3律师费用925.93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10.38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23.94
合计9737.33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1723.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6680.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金额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73813.35
2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27581.17
3减: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0000.00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
4448.06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1-2-3+4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680.25
6=5+3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46680.25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A 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63129.15 万元调整为 43129.15 万元,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23886.55万元调整为12886.55万元,并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31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负责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12月14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503229029000281830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934.05
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6050162025009006666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23.05
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
231103090000022665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1627.62
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98900353010808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1.95
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9175398253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公司乐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225398061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6840.85
公司乐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0607426263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3252.71
公司青铜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单位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
199253734245[注1]30000.00
公司乐平支行账户
合计[注2]46680.25
[注1]该账户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202253980612)的子账户,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注2]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50.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9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通知存款的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1723.3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581.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1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832.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43%截至期末累项目可已变更截至期末截至期末募集资金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期实是否达行性是
项目(含调整后投承诺投入本期累计投入金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与承诺投入入进度(%)定可使用状现的效到预计否发生部分变资总额金额投入金额额
总额金额的差额(4)=(2)/(1)态日期益效益重大变
更)(1)(2)
(3)=(2)-(1)化预计一期
500吨产能
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A 项
是63129.1543129.1543129.159970.9020924.08-22205.0748.51于2024年[注1]不适用否目一期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一一期3000期投产
年产 7000 吨维生素 B5 吨产能已达 时间较
否16002.1316002.1316002.134136.8216208.22206.09101.29不适用否
项目到预定可使短,尚用状态未实现
效益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
否7705.487705.487705.4845.416218.17-1487.3180.702025年[注1]不适用否
25-羟基维生素 D3 项目
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否1000.001000.001000.00-1000.270.27100.032026年[注1]不适用否
企业研究院项目是23886.5512886.5512886.55480.899398.34-3488.2172.932025年[注1]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40000.0040000.0040000.007.1140229.60229.60100.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
是-31000.0031000.0012940.0413853.48-17146.5244.692026年[注1]不适用否品项目
合计-151723.31151723.31151723.3127581.17107832.17-43891.1471.0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注2]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计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本期实际投实际累计投本期实现的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拟投入募集划累计投资(%)定可使用状可行性是否发
入金额入金额(2)效益计效益
资金总额金额(1)(3)=(2)/(1)态日期生重大变化
年产 6.677 万吨 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A 项目
31000.0031000.0012940.0413853.4844.692026年[注]不适用否
精细化学品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对“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A 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进行调整。其中,“年产 1000 吨维生素 A 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63129.15 万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元调整为43129.15万元,用于一期500吨产能建设,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3886.55万元调整为12886.55万元。同时,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31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