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1证券简称:索宝蛋白公告编号:2024-052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34521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8.810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刘季善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186869 99.7161 202900 0.2171 62400 0.0668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190069 99.7195 202300 0.2164 59800 0.0641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181369 99.7102 203900 0.2181 66900 0.0717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关于选举刘季善9295155199.4643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戴永恒9294617299.4585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房吉国9298050499.4952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关于选举韩跃先9295251099.4653是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宿献荣9297845199.4930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耿林先9294455599.4568是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关于选举崔学英9294709399.4595是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于文华9295119299.4639是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2024年115681.3426202914.269162404.3883
度会计师事务所657000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刘季善921364.7937
先生为公司第三39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戴永恒915964.4154
先生为公司第三60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房吉国950266.8299先生为公司第三92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韩跃先922264.8612
生为公司第三届98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宿献荣948266.6855
先生为公司第三3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耿林先914364.3017
生为公司第三届43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4、5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郭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