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证券简称:内蒙新华公告编号:2024-046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1、起诉(仲裁)人:
投资者;被诉(被仲裁)人: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诉讼(仲裁)事件:2014年报;诉讼(仲裁)金额: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仲裁)结果: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已履行。2、起诉(仲裁)人:投资者;被诉(被仲裁)人: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
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诉讼(仲裁)金额:80万元;诉讼(仲裁)结果: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
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东良,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内蒙新华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电机(603988)、中船科技(600072)、经纬
恒润(688326)、科德数控(688305)、内蒙新华(60323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东良,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内蒙新华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电机(603988)、中船科技(600072)、
经纬恒润(688326)、科德数控(688305)、内蒙新华(60323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钟飞超,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内蒙新华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云刚,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禹节水(300021)、鼎汉技术(300011)、铁建重工(688425)、英力特(000635)、中通客车(00095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东良、签字注册会计师钟飞超、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崔云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16.6万元,对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37.1万元,合计153.7万元。
2024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