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证券简称:内蒙新华公告编号:2024-037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623号文核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88381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1.1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44815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2611546.96元后,实际募集资净额为912836603.0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652289.70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846951346.29元(其中包含进行现金管理的
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人民币42767032.9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北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大北街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大北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0602001029200126426、
0602001029200126674、0602001029200126302以及0602001029200126550)。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昆都仑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3012029200119120)。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通辽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明仁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通辽明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通辽明仁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9051529200079721)。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蒙新图书连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6日与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工行大北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大北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2001029200140702)。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红山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赤峰红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赤峰红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5020129200170919)。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乌海海勃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乌海海勃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4044029200134971)。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6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集宁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乌兰察布集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乌兰察布集宁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11070129200200427)。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都仑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3012029200138429)。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安盟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乌兰浩特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行乌兰浩特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8040429200087443)。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工行大北街支行0602001029200126426367832718.81
工行大北街支行060200102920012667442044467.26
工行大北街支行06020010292001263020.00
工行大北街支行060200102920012655027567222.56
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0603012029200119120213903.61
工行通辽明仁支行0609051529200079721229128.11
工行大北街支行06020010292001407023095717.07
工行赤峰红山支行06050201292001709195968188.87
工行乌海海勃湾支行06040440292001349710.00
工行乌兰察布集宁支行06110701292002004270.00
工行包头昆都仑支行06030120292001384290.00
工行乌兰浩特支行06080404292000874430.00
合计—446951346.2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已将到期的理财产品赎回,其本金和收益已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本息是否签约方产品名称投入金额收益金额到期收回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股份有限公司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50000是是1487.55
呼和浩特大北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街支行 2023 年第 054期 A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股份有限公司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25000否否
呼和浩特大北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街支行 2024 年第 077期 C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股份有限公司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15000是是89.87
呼和浩特大北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街支行 2024 年第 077期 M款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股份有限公司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10000否否
呼和浩特大北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街支行 2024 年第 222期 K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股份有限公司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5000否否
呼和浩特大北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街支行 2024 年第 222期 B款
合计105000//1577.42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进
行终止、调整及延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1283.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45.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865.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76%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诺截至期末承诺投入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调整后投资总额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进度(%)(4)=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
变更(如投资总额金额(1)金额投入金额(2)的效益计效益
差额(3)=(2)-(1)(2)/(1)态日期大变化
有)智慧书城网点体2025年12是50217.9955218.0055218.00893.34-54324.661.620.00不适用否系升级项目月智慧供应链一体2026年12是30018.0033018.0033018.003359.749545.33-23472.6728.910.00不适用否化建设项目月智慧教育服务体
终止8000.00------0.00不适用是系建设项目智慧运营管理体2025年12无3047.673047.673047.67386.06426.56-2621.1114.000.00不适用否系升级项目月
合计—91283.6691283.6791283.673745.8010865.23-80418.44-----
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新华蒙新连锁未来书店购买库房已累计投入893.34万元,目前正在对
库房进行装修设计。包头智慧书城稳步推进中;通辽地区目前正处于询价阶段。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2、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报告期内主要进行物流基地的建设,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
投入9545.33万元,具体项目进度如下:1.沙良物流基地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
2.包头物流基地厂房、办公楼、消防水池基础全部完成;
3.赤峰物流基地已完成地勘、设计、预算的招标工作,目前还未完成发改部门立项;
4.通辽物流基地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现正处于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中。
3、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建设前的需求细化工作以及基础数据的对接工作,截止
到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426.56万元。
原项目设计阶段,我国在线教育行业发展迅速。原项目的设计顺应当时信息技术和在线教育的发展趋势,适应转型融合需要,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转型。2022年3月28日,教育部正式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包括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已初步构建起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身化的智慧教育体系。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发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要“建设智能化校园,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在国家战略推动教育信息化进程的大背景下,由政府主导并投资建设的教育信息化平台发展迅速,以企业为主导的在线教育市场占有量逐级减少。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认为继续实施原项目的难度和投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故终止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1845903.0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蒙古新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置换出前期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31845903.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单位:万元截至期末变更后项目本年度实际累计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变更后的项目计划累计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拟投入募集实际投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投资金额
资金总额入金额(2)(3)=(2)/(1)态日期效益效益生重大变化
(1)
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5218.0055218.00893.341.62不适用-不适用否
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3018.0033018.003359.749545.3328.91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88236.0088236.003359.7410438.67-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别进行终止、调整及延期。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终止“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后续将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和“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分别投入5000万元和3000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附表1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