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风鸣股票代码:603225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风鸣
股票代码:6032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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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O二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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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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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风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新风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风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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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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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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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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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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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胜帮凯米指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新风鸣指新风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准则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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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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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
76,238,216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持有新风鸣股,占新风鸣目前总
股本的%.5.00
(一)胜帮凯米基本情况
1、概况-公司共青城胜帮凯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乔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5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M5804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
1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6.00%
2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
3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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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周乔男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3月因持有张家港保税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94)93,338,88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70%;信息披
露义务人2022年12月因持有浙江尤未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002427)
246,358,19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00%;信息披露义务人2023年5月因通过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00403)153,752,81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97%.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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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所持有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M
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其他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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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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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新风鸣的股份股,82,762,578
占公司总股本的5.4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新
凤鸣的股份76,238,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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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情况: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占减持当日总股本比例
胜帮凯米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月17日500,00012.240.03%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月20日1,472,20012.070.10%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2日1,570,20012.500.10%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3日1,309,60012.340.09%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4日1,672,30012.670.11%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17日6212.630.000004%
合计6,524,362-0.43%
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减持前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减持后总股本比例
胜帮凯米合计持有股份82,762,5785.43%76,238,216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762,5785.43%76,238,216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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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陈结等情况
公司2019年12月6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上海
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期
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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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951,127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自本次发行的股份完成股份登
记之日(2019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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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已于2020年12月7日上市流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临2020-106号公告.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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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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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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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38,21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胜帮凯米持有新风鸣股股
份,占新风鸣目前总股本的5.00%,不再为持有新风鸣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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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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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M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M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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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风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有城股投团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M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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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M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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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新风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桐乡市州泉工业区888德胜路号
股票简称 新风鸣 股票代码 603,225.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金小镇内市共青城市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其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截定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持股数量:82,762,578持股比例: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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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股)0.43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76,238,216股5.00变动后持股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7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12于未来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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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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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风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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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7日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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