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
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作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健康”、“上市公司”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济民健康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J2864号)核准,济民健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60,196,5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8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206,798.4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793,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
12月2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5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
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
其他
-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23-038).本次变更系将
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在上海奉贤原有的生产线,由“搬迁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
区北院路888号现有厂区内”变更为“搬迁至上海奉贤人杰南路398号租赁厂
房内”,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聚民生物”.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技改
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24-019).
根据《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体变更;终止“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
目”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26,835.1519,631.47
225,000新增年产万支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技项目8,286.715,000.00
3银行贷款置换14,263.0014,263.00
4补充流动资金-9,184.85
合计52,118.1748,079.3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变更了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
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2023年7月5日公司与聚民生物、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374082141450-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571904657110401-已注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345002071012010004014311,957.28
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455985107314-
合计11,957.28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36,939.62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明细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的比重(%)
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27,099.0019,631.478,420.0242.89
25,000新增年产万只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技改项目5,000.005,000.005,022.11100.44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2,638.000.000.00-
银行贷款置换14,263.0014,263.0014,263.001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009,184.859,234.49100.54
合计49,000.0048,079.3236,939.62-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
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
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
单位: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募集资金专户(4)余额=(1)+(2)--3实际投入占计划投入的比例(%)-5
8.5年产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项目19,631.47730.478,420.0211,957.28-42.89
(三)募投项目结项后产生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需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
后认为,现有设备及已购置的部分新设备能够满足现有的生产经营需要.故本着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的原则,公司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减少了部分
新设备的购置.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暂时闲置的部分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利息收入.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基础
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审慎使
用募集资金,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严格把控各项目建设环节的成本与
费用,强化相关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形成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未来具体用途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
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957.28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销户结
清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并办理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
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本项目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
结项并将截至本公告日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1,957.28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包
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结算后的余额为
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
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济民健康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森郎王振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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