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邓建波:
任富钧:
沈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