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