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证券简称:兴通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41.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5487.30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
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1的270000股,即为27973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5946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1041
7.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3256417.40元(含税)(含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7310417.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5946000.0041389129.053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0416337.39252195885.62206247510.9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754872963.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7335129.0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69619911.3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27335129.05
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47.2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2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41.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5487.30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73256417.40元(含税)(含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7310417.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海运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2020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海运企业改革,鼓励骨干海运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小海运企业做专做精做特,鼓励海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和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形成若干全球综合物流运营商。2021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力。2022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提高海运企业服务能力。在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水路运输市场稳定向好发展,并朝着“海运强国”的目标持续迈进,我国海运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际方面,随着产业转型,欧美国家逐渐放弃本土炼油业务,全球炼油产能加速向亚洲转移,全球炼化产能格局的演变推动全球化学品航运市场发生区域结构变化,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国内大型炼化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建设和资产收购等方式积极布局海外炼化项目,也为我国海运企业带来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国内方面,随着3国内沿海多个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下游客户货运需求大幅增长,
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当前,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在夯实国内化学品龙头地位的同时,将大力拓展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并加大对安全管理、数字航运的持续投入。因此,公司需要资金支持,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是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致力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未来需要持续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加大资源投入,丰富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多元化服务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473.84万元,同比增长22.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41.63万元,同比增长38.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834.68万元,同比增长42.58%。为有效推动公司“1+2+1”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须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现阶段急需新增船舶的投入,以更好服务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地位,积极拓展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91%,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根据《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
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
4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 E 互动、业绩说明会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
5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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