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证券简称:兴通股份公告编号:2024-06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旭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严旭晓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1附件:
严旭晓个人简历严旭晓,男,1976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船舶技术中级职称。1998年11月至2011年3月,历任新加坡海洋油轮有限公司实习生、三副、二副、大副、船长;2011年4月至2020年1月,历任泉州市泉港兴通船务有限公司海务主管、海务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任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海务经理;
2020年9月至今,任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船长兼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旭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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