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降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
保降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
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保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n人
姚新民李克军陈晓红
上海保降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保降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字:
本库M7元
姚新民李克军陈晓红
上海保降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