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24-09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4年10月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公司422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祖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洪凌、董事陈洪泉与激励对象陈旭琳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董事陈洪泉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洪泉、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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