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证券简称:公牛集团公告编号:2025-00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实施延期项目的名称及其情况: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2月。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拟使用募集累计投入募募集资金
序达到预定可使用项目名称资金(万集资金(万投资进度号状态日期元)元)(%)
年产4.1亿套墙壁开
1关插座生产基地建75452.8658113.0777.022026年2月
设项目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
2动化升级建设项目58883.6347851.0381.26已结项
[注1]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
3115203.61118021.69102.452025年2月
目、研发中心及总
部基地建设项目[注2]
4信息化建设项目16035.0014415.6989.902025年2月
渠道终端建设及品
584745.7588478.84104.41已结项
牌推广项目[注3]
合计350320.85326880.3293.31/
[注1]:“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14792.51万元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该项目利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注3]:“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已结项,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该项目利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延期后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项目名称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信息化建设项目2025年2月2026年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近年来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力度,构建“数智驱动”战略核心能力,对信息化系统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升和调整变化,由于系统实施阶段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配置、测试、调试和优化等工作,同时基于公司战略、业务及资金利用效用最大化的考虑,公司延缓了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度。
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2月。
2(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
公司也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
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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