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00.00 万股,发行价格 20.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39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270.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112681.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177 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2681.95万元,低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33626.12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1、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调整前拟调整后拟序项目投资12月31日累目前项目实项目名称投入募集投入募集号总额计使用募集施进度资金金额资金金额资金金额基建工程主体完工并投年产30万台仓入使用,后储搬运设备及续设备根据
100万套机械零
153353.4445997.0837128.4019814.41规划进度陆
部件加工、智续投入,募能机器人制造集资金实际
项目(一期)使用率
53.37%
基建工程主体完工并投入使用,后湖北中力机械续设备根据有限公司电动
231388.1027484.3922185.1313566.11规划进度陆
叉车总装生产续投入,募线一期项目集资金实际使用率
61.15%
基建工程主体完工并投入使用,后湖北中力铸造续设备根据有限公司电动
325074.8223473.9818947.9714845.24规划进度陆
叉车零部件铸续投入,募造一期项目集资金实际使用率
78.35%
基建工程主摩弗智能(安体完工,进
4吉)研究院项11670.6711670.679420.452761.51
入装修阶目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率29.31%偿还银行贷款
5及补充流动资25000.0025000.0025000.00--
金
合计146487.03133626.12112681.9550987.27-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考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2、建设时间调整以及延期的原因: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因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且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外部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为兼顾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股东利益以及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尽可能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目前募集资金已到账,根据当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调整为2025年12月。公司后续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
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的同时,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建设时间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所做出的决策,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实质障碍,项目可行性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其中,摩弗智能(安吉)研究院项目投入构成中,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软件配置等多个方面,而主要设备购置和安装、软件需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逐步投入。经过重新论证,该项目仍然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其投资必要性和实施可行性未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公司后续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均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时间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延期事项,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建设时间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系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调整,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本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