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问题的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问题的问询函》,经本公司认真核查,现将有
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函回复日,本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
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
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
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本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控股股东:绍兴御十证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问题的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问题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
题回复如下:
本人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函回复日,本人
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筹划
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
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
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本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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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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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问题的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问题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
题回复如下:
本人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函回复日,本人
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筹划
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
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
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本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上:1产人A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