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0证券简称:宝立食品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
业链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宝莘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宝莘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20.13万元,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及设备购买合同的保证金。宝莘项目为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共同建设项目,对于“宝莘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宝莘项目,现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主要产线安装调试,且项目已通过能评、环评等批复手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备了投产所需的基础条件,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8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9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0.05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1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1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348.0118000.00
2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3190.9823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7461.0113212.73
合计46000.0033512.7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史变更及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
2023年,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整体规划等因素,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前述“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及“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变更后项目由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1嘉兴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348.0118000.002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3190.9823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7461.0113212.73
合计46000.0033512.73变更后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
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
128804.2720199.20(注)
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17461.0113212.73
合计46265.2833411.93
注:该金额不含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下同。
以上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对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调整
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变化主动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时加大主业发展的投资力度,经公司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8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额、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由原来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调整为年产3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
20000吨农产品加工产品,项目投资总金额由28804.27万元增加至29945.03万元。原项目名称“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0吨固态食品调味料、20000吨半固态食品调味料、5000吨农产品粗加工项目”变更为“山东宝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调味料全产业链基地建设项目”。同时根据调整后的产能规划及工厂建设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增加,增加投资金额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以上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额、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宝莘项目为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共同建设项目,对于“宝莘项目”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截至2024年12月1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0.13万元,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及设备购买合同的保证金,将继续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合同款的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后续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为准。
待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合同款项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