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证券简称:福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8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3日起通过公司内网发布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姓名、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在公示期间内,凡公示的激励对
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以邮件、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公示栏;
(4)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