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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166证券简称:福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2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85280977.8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98304626.7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830462.6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322995.40元,扣除

2024年半年度实施股利分配62948945.10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5848214.3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福达股份未来三

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并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此计算,总股本646208651股扣减回购专户95192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668945.10元(含税)。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对外报出《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为: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黎福超、王长顺、张海涛、黎宾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因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委员均为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中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将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发放,严格遵循《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2024年4月)》等相关规定执行,充分考量公司年度主要经营目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据公司既定的薪酬管理政策,确保薪酬发放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长顺、张海涛、黎宾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会议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分别听取了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等三位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福达股份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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