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11-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161证券简称:科华控股公告编号:2024-06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伟先生所持公司1600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4年11月29日14时开始在京东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司法变卖。上述股份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70.42%,占公司总股本的8.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273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本次司法变卖的股份交割完成,陈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将减为6723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

*陈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变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司法变卖的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陈伟先生所持公司1600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4

1年11月29日14时开始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司法变卖。具体情况如

下:

本次变卖股股东是否为占其所持占公司总是否为变卖期申请变卖份数量变卖期名称控股股东股份比例股本比例限售股开始时间执行人原因

(股)60日(变东莞农村卖成交

2024年11商业银行的,竞价合同陈伟否1600800070.42%8.27%否月29日14股份有限程序结束纠纷时公司道滘时变卖期支行

结束)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变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0)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陈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变卖事项

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2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