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邦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邦基科技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邦基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与王满华先生共同出资设立邦基农科(吉林)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530.00万元,占比51.00%;王满华认缴出资1470.00万元,占比49.0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王满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田玉杰女士之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王满华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王满华: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2203**********3017,现任吉林省锦玉农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玉农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之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王满华先生未发生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经查询,王满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邦基农科(吉林)种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翟淑科
经营范围: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
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30.0051.00
2王满华1470.0049.00
合计3000.00100.00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王满华先生共同出资设立邦基农科(吉林)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比51.00%;王满华认缴出资1470.00万元,占比49.00%。
双方约定在2024年6月30日前到位注册资金的30%,2024年12月31日前到位注册资金的50%,其余资金根据经营需要同步到位。
邦基农科成立后,将无偿承接锦玉农科的所有业务及客户资源,从事玉米种子的生产和销售业务,锦玉农科办理注销手续。邦基农科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公允地开展种业相关业务,各股东以实际出资比例承担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发展需要,在国家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背景下,与各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合作各方资源优势,合资公司将积极探索种子领域发展新机遇,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的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
2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战略规划的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牛振松胡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