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0证券简称:万朗磁塑公告编号:2024-074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11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114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3.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3、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总数的100%,合计解锁股份数量为21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具体解锁结果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及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即锁定期为2023年
9月7日至2024年9月6日。
(二)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以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比例为
100%;若增长率在16%-20%之间,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比例为80%;若增
长率低于16%,则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比例为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0107
号《审计报告》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0.01%。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期为2023年度。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个人绩效考核归属比例。
若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持有人个人绩效收益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个人绩效收益归属比例为0%。
锁定期内,1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取消上述1名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尚未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139人。
上述持有人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10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1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决定是否卖出标的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
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