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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5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时股东大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2024年9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自觉遵守大会纪律,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
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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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
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
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予场内工作人员。
十一、现场表决统计期间,会议推选股东代表2名,与见证律师、公司监事一同负责监
票和计票,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二、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律师现场见证。
十四、本次的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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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
(3)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会议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7.会议登记方式: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
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秋新先生
二、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并介绍参会人员;
3.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4.审议会议议案、审议事项的顺序逐项投票表决: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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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股东提问与发言;
6.股东投票表决;
7.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9.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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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改进,出于后续发展的经济效益考虑,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境及项目实施需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拟调整和优化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布局以及相应的生产装置设施,本次调整针对规划产能、部分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进行部分优化,不涉及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产品方案等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暂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变更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指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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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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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部分条款的完善补充。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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