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41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1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同时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
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
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2024年3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11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侃瓴、李艳艳以及项目经理楼晓晶召
开沟通会议,就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时间表、审计范围、重要审计事项,包括潜在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其他关注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审计计划。
(三)2025年3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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