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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荣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安联系电话:010-66555305
保存代表人姓名:蒋文联系电话:010-6655530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安、蒋文
2024现场检查对应期间: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是否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治理规则等文件,检查公司三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文件;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影响独立性等情形,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4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V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4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4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V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V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1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V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置情况及内部审计制度,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关工作报告,就相关事项与内审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4
其他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V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4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1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4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V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4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4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4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V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1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募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查阅公司相关公告涉及的内募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1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1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V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V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1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V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陈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合同文件等,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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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4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V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4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4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4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文件、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支付凭证筹,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4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4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4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4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4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1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业绩情况,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访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4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1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V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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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4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4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政策条件;查阅公司重大采购、销售合同,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经营环境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4-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4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V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4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4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4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现场检查,浙江荣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浙江荣泰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并调减25,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8万吨新能源汽车用云母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项目”,调减3,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拟变更的募集资金用途总计人民币28,000万元.上述事项与2024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行.保荐人提醒公司管理层关注行业供需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和开展募投项目,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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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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