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5-01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宁夏
海力电子有限公司、新疆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025年度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13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保证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而提供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金额序号被担保企业持股比例担保类型与上市公司关系资产负债率(人民币)南通海一电
1100%25000.00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28.10%
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
2100%10000.00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52.52%
技有限公司宁夏海力电
3100%15000.00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46.98%
子有限公司新疆中雅科
4100%80000.00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孙公司52.61%
技有限公司
合计130000.00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22600万元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西站大道528号
主营业务:生产电极箔、专用电源、机电设备、电控装置;装卸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59984.6863441.93
负债总额16854.4318232.40
资产净额43130.2545209.53
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65290.0117881.10
净利润8072.462079.29
(二)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30500万元
住所:四川雅安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电子铝箔及其生产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口;投资服务。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83522.3476627.23
负债总额43865.2238122.14
资产净额39657.1238505.09
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36016.5228020.67
净利润3882.73-1152.03
(三)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21500万元
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城路8号
主营业务:电极箔及相关电子材料、机电设备及备件的生产和销售;新技术开发。
主要股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力企业有限公司
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5312.1045552.46
负债总额21288.2721233.10
资产净额24023.8324319.36
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67287.2315029.61
净利润1784.35295.52
(四)新疆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小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2号
就业培训中心2号综合楼333室(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主营业务:电极箔及相关电子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新技术开发。
主要股东: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中雅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0411.5732918.64
负债总额10737.7722953.87
资产净额9673.809964.77
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04167.82
净利润-326.20290.97
(五)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及宁夏海力电子有限
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属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60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6.5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