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4-04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因此,同意公司对“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一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