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回函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于2025年1月14日所发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征询函》已收悉,经我司核查,现就所征询的事项作出如下回复:
作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
我司不存在影响贵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涉及贵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破
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号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贵司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我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贵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l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