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5-00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朱君
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78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4%。
●朱君斐女士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再次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1303794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3.30%,占公司总股本的6.4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君斐女士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1303794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3.30%,占公司总股本的6.48%。
一、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朱君斐女士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冻结股份股东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冻结总股本是否为限冻结起始日冻结到期日冻结申请人
名称数量(股)股份比例原因比例售股浙江省台州
2025年3月2028年3月财产
朱君斐1303794773.30%6.48%否市中级人民
6日10日保全
法院
合计1303794773.30%6.48%/////
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朱君斐女士持有的公司
13037947股股份自2024年7月1日起被司法冻结,司法冻结到期日为2027年
6月30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5-006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5司冻0310-1号),获悉朱君斐女士上述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朱君斐本次解除冻结股份13037947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3.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8%解除冻结时间2025年3月10日持股数量17787840股
持股比例8.84%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13037947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3.3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8%
三、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君斐女士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累计被冻结累计被标记合计占其所合计占公司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名称数量(股)数量(股)持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
朱君斐177878408.84%13037947073.30%6.48%
合计177878408.84%13037947073.30%6.48%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朱君斐女士本次所持部分股份因财产保全被司法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