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证券简称:润达医疗公告编号:临2024-061
转债代码:113588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上海润达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亚太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发【2024】
253号),受到暂停其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众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事项与亚太进行沟通,亚太对本次更换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5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83亿元;
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58亿元;
2023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60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062.1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需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3次(涉及22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舒颖菲,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美玲,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决定。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10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2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6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已连续4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2024年8月8日,亚太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发【2024】
253号),受到暂停其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众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事项与亚太进行沟通,亚太对本次更换事项无异议。公司将根据决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
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具备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本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决议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