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证券简称:川仪股份公告编号:2024-03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其中2名董事现场参会,7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非独立董事黄治华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委托非独立董事吴正国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非独立董事程宏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委托非独立董事何朝纲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田善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田善斌、程宏、何朝纲、陈红兵、姜喜臣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1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含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川仪股份成都轨道交通装备技术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川仪股份成都轨道交通装备技术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