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财联社12月10日电,宁波精达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9日、12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且向控股股东询证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等事项。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