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证券简称:剑桥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发行 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同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工作,致同香港在境外资本市场审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服务质量符合公司需求。经综合评估,董事会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致同香港前身是成立于2010年的京都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
2月7日经香港会计师公会批准转为执业法团,更名为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末,致同香港从业人员近320人,其中合伙人22名,注册会计师115名。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1致同香港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没有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全体委员对公司拟聘请上市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拟聘请致同香港为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且致同香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香港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所需的专业经验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审计费用。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审计费用。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2(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四)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五)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文件及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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