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55.69万股,并于2024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62227543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
130432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0%,无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
31795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11138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111380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2月5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年1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4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1113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确认,上
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5年2月5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剩余限售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序号股东名称流通数量股数量数量(股)总股本比例
(股)(股)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
135266872.17%35266870
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精星物流设备工程
219396781.20%19396780
有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资本管理
315870090.98%15870090
有限公司
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580060.65%10580060本次上市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序号股东名称流通数量股数量数量(股)总股本比例
(股)(股)
合计81113805.00%8111380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为计算口径并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
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811138012个月
合计811138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9782023-811138012167064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2445520811138040556900合计1622275430162227543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北自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自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翔成晓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