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
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和风险事项;
二、截至目前,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贵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27日、
2025年3月28日),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丰华
实际控制人:丰华
王小红(LOUISA W FENG)
丰嘉隆(GAVIN JL FENG)
丰嘉敏(JAMIN JM FENG)
2025年3月28日(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