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证券简称:彩蝶实业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