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证券简称:海汽集团公告编号:2024-10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车辆购置项目1.4亿元银行贷款相应
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办理5亿元的有息负债融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经营性成本费用支出及购建固定资产,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适时择机向银行办理5亿元有息负债融资。
为满足公司2024年资金需求,经2024年4月23日总经理常务会审议,同意公司办理5年期以上(含)1.4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项,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控制在3.5%以内,具体贷款利率以中选利率为准。
一、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公司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车辆购置项目贷款的候选金融机构,同意由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以下简称为“农商行定安支行”)办理1.4亿元车辆购置项目贷款业务。
根据农商行定安支行最终授信条件,公司需以海口汽车东站建筑物及土地、海口汽车西站建筑物及土地、文昌汽车站建筑物及土地、保亭汽车站建筑物及土地为抵押物,提供贷款抵押担保。
二、抵押资产基本情况公司本次用于抵押的资产为坐落于海口市秀英大道以南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
(2010)第 004726号,面积 33125.24m2)、海口市海府路 148号土地使用权(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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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用(2012)第 006422 号,面积 8798.17m)、文城镇新风路土地使用权(文国用(2013)第 W0103505号,面积 19677.72m2)、保亭县城七仙大道的东侧土地使用权(保国用(2008)第 09号,面积 21130m2)等 4宗土地以及海口市海府路 148号海口东站房屋使用权(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J007486 号,建筑面积 4781.05m2)、海口市海秀路 156 号海口客运西站加油站房屋使用权(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J007574号,建筑面积 72.27m2)、海口市海秀路 156 号海口客运西站主楼房屋使用权(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HJ007573号,建筑面积 5797.62m2)、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房屋使用权(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 50176号,建筑面积 4871.42m2)、文昌市文昌镇新风路房屋使用权(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 50175号,建筑面积 1637.53m2)、保亭县城区保兴东路与七仙大道交叉路口东侧房屋使用权(保房权证保房字第 20120652 号,建筑面积 3232.06m2)等六宗房产。上述自有资产基于2024年9月26日的时点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合计为
1935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9%。
三、本次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海口汽车东站建筑物及土地、海口汽车西站建筑物及土地、文昌汽车
站建筑物及土地、保亭汽车站建筑物及土地等自有资产用于办理车辆购置项目1.4亿
元银行贷款抵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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