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0证券简称:科林电气公告编号:2024-09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56729757.26元。具体如下:
科目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备注
准备金额(元)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
信用减值损失48081000.61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
资产减值损失8648756.65值损失
合计56729757.26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48081000.61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56729757.26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人民币56729757.26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