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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0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603043证券简称:广州酒家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2025年3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峻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卢爱华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监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股

1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业绩考核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了管理机构及职责、实施程序等各项内容,可以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核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0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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