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公司”、“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筹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脉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4,589,84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799,961.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1)第
21002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
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收会议,同意公司在小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好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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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5年2月17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
部收目,不存在逾期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6,000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
可控的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包括但
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
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债券、外汇衍生产品等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具体理财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募集
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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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产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敞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
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
时闭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根据准则要求,对于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公司
将其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安全性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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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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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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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通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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