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致: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本人认真自查核实,现回函如下:一、截至目前,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涉及贵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司 A股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年11月5日